農機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一項重要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明確規定的重要扶持措施。2004年政策出臺以來,支持強度逐漸加大,惠及范圍不斷擴大,政策效果持續顯現。
2021-2023年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在保持上一輪政策實施框架總體穩定的基礎上,以穩定實施政策、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為主線,穩重點、擴范圍、優服務、強監管、提效能,著力提升政策實施的精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引領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
在補貼對象方面,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在補貼標準方面,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補貼額的測算是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按不超過30%的比例測算確定,且通用類機具(包括拖拉機、聯合收獲機、植保無人機、免耕播種機、插秧機、深松機、噴桿噴霧機、打捆機、谷物烘干機、擠奶機等)的補貼額由農業農村部發布,各省不得超過農業農村部發布的補貼額。按照農財兩部要求,2021—2023年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補貼標準確定上,著力做到“有升有降”。提高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補貼額測算比例至35%,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或檔次補貼標準,如拖拉機的補貼標準目前已降至20%左右。
南疆五地州補貼標準繼續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區開展差別化農機購置補貼試點的通知》執行。
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方面,自治區享受中央財政補貼的機具種類范圍為15大類42個小類155個品目。各地(州、市)可以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和資金供需實際,從自治區補貼范圍中選取本區域補貼機具品目,優先保障糧棉、林果、畜牧養殖、設施、特色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以及支持殘膜回收、翻堆肥、國產北斗智能終端設備等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在補貼產品資質上,著力突出農機科技自主創新。通過大力開展農機專項鑒定,重點加快農機創新產品取得補貼資質條件步伐,盡快列入補貼范圍;對暫時無法開展農機鑒定的高端智能創新農機產品開辟綠色通道,通過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予以支持。
在支持重點方面,著力突出穩產保供。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將育秧、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
在政策實施方面,著力突出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引導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應用互聯網、手機APP等信息化手段辦理補貼,占比達到了100%。加快補貼資金兌付,保障農民和企業合法權益。優化辦理流程,縮短機具核驗辦理時限,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合計辦理時限由原來的100個工作日縮短到35個工作日。